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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和仲裁

通用规则 仲裁 / 裁判 / 申诉流程

4.7 解说口才

4.7.1 解说口才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赛前提前发布预赛用视频,视频条数为3-5 条,每条视频长度为5 分钟,选手应浏览并熟悉所提供的全部视频,视频内容将涵盖航空理论、经典机型、模拟飞行、航空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和航空史等,视频中音频将配音乐或音效,建议小学组选择该项目的选手应为小学3年级(含3 年级)以上学生。

4.7.2 预赛和决赛均包括选手信息核对+现场解说竞赛两个环节,决赛阶段还将加入互动问答环节;按照预赛总分名次排序,决出前6 名选手进入决赛。

4.7.3 竞赛流程

4.7.3.1 预赛

  • (1)选手信息核对。
  • (2)现场解说竞赛。

4.7.3.2 决赛

  • (1)决赛前准备。
  • (2)现场解说竞赛。

4.7.4 评分标准:

4.7.4.1 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整体表达顺畅,没有病句,灵活运用各种修辞方法,逻辑正确、严谨,整体内容饱满。

4.7.4.2 航空常识和飞行技术专业知识:

要求:对飞机特点,航空历史与人物,飞行原理和操控技术等模拟飞行和航空领域专业知识有准确的掌握。

4.7.4.3 发音和吐字:

要求:以普通话解说,发音吐字准确,声音清晰可辨,具有美感。

4.7.4.4 临场效果:

要求:选手应尽力展现下列素养:

  • (1)有适宜的情绪感染力,解说有节奏的变化;
  • (2)交流互动中有临场应变能力;
  • (3)解说过程中对时间的掌控恰到好处。

4.7.5 具体解说流程说明和注意事项详情请见解说口才页面

原文 第四章 4.7 / P20

仲裁机构

5.1 模拟飞行比赛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5.2 仲裁委员会设主任1 名、委员若干名。

原文 第五章 一、5.1-5.2 / P20

裁判机构

5.3 模拟飞行比赛的裁判机构为裁判委员会。

5.4 裁判委员会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项目竞赛裁判长、技术裁判长、场地裁判长、成绩统计裁判长、检录裁判长及裁判员等。

  • 5.4.1 总裁判长:全面负责裁判委员会工作。
  • 5.4.2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
  • 5.4.3 项目竞赛裁判长:负责解释项目规则,把握竞赛项目的判罚尺度,提供判罚结论的依据。
  • 5.4.4 技术裁判长:具体负责竞赛的技术工作,包括:比赛器材、电脑、网络、专用设备等。
  • 5.4.5 场地裁判长:现场负责监督比赛进程,比赛软件故障的排除,选手成绩的确认等。
  • 5.4.6 成绩统计裁判长:具体负责比赛的成绩统计、成绩公报、成绩册编制;协助项目竞赛裁判长编制比赛的各种表格。
  • 5.4.7 检录裁判长:具体负责比赛中运动员的检录和组织工作。
  • 5.4.8 裁判员:在各裁判长的领导下完成比赛的裁判工作。
原文 第五章 二、5.3-5.4.8 / P20-P21

申诉和仲裁

5.5 申诉

5.5.1 运动员对裁判员的裁决和评测软件的评分有异议,允许要求当值裁判员记录相关问题。现场技术裁判应及时予以解决并给出裁决意见。运动员对技术裁判裁决有异议应由领队向项目裁判长提出申诉。项目裁判长应进行调查,并给予裁决。该申诉应在技术裁判作出裁决后5 分钟内提出。

5.5.2 如果对项目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可由领队会同教练员、运动员在比赛结束10 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提出申诉。总裁判长调查后给予裁决,此裁决为裁判委员会最终裁决。

5.6 仲裁

5.6.1 各队如果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由领队在裁判委员会的裁决告知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同时缴纳申诉押金2000.00 元。申诉有效,退还押金。

5.6.2 仲裁委员会不接受任何口头的解释和申诉。

5.6.3 仲裁委员会会议上,只宣读书面申诉,不对申诉进行任何解释。

5.6.4 有三名仲裁委员即可召开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投票决定仲裁结果,如果票数相同,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结果。

5.6.5 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原文 第五章 三、5.5-5.6.5 / P21

附则

本规则及附件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原文 第六章 / P21

本页内容严格引用《2026年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官方全国性模拟飞行竞赛规则》原文,出处已在各模块标注。